广州签证处–签证贴附程序
无需等候的即时服务
以下内容是有关申请人已经获得签证但需要在护照上贴附签证标签。你可以亲自递交护照或者用邮寄方式递交护照. 打开以下链接以获得更多详情。
亲自递交
广州签证处将提供即时贴签, 因而无需等候,无需重返签证处。
受理时间和地点:
如果您需要广州签证处为您在护照上贴附签证, 请到广州签证处办理, 地址如下:
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
发展中心12楼
邮政编码510623
您必须在周一,周二,周四,周五, 下午3:00-4:00办理贴签(请注意, 逢星期三没有贴签服务)。其他时间将不受理贴签. 请不要在上午8:30-12:00递交, 否则护照只能在下午3点领取。
需要递交的材料:
- 你的护照
- 移民部相关机构签发的准签信
如果您委托别人前来贴签, 领取人需要带齐以下材料:
- 你的护照
- 移民部相关机构签发的准签信
- 一封写明你委托他们领取签证的委托信
- 领取人的身份证
通过邮寄护照方式贴签
你可以将护照寄至本签证处获取贴签. 您的签证将在本签证处收到您护照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贴附. 回寄时间不包含在这2工作日内。
请将你的护照及其他必需的材料邮寄到以下地址:
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
发展中心12楼
邮政编码510623
材料包括:
- 您的护照
- 移民部相关机构签发的准签信
- 中文回邮地址
- 您的联系电话
- 23元人民币的邮政汇款单复印件,以及一份填写完整的特快专递EMS邮寄单(用来回寄护照)**
** 如果您没有提供23元人民币的邮政汇款单, 您的护照将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回寄给您。
因护照丢失或护照换发补贴签证
如果您在护照丢失后希望将您的签证重新贴附到新护照上, 请提供您的新护照, 公安部门的证明以及关于护照丢失的登报启示, 并填写以下表格:
如果您因为旧护照过期而申领了新护照, 请提供新旧两本护照。